A Simple Simple Day

CP:Caesar/Joseph

Rating:PG-13

Warning:现代,已交往,乔瑟夫第一人称。

Summary:西撒乔斯达和乔瑟夫齐贝林的某一次自由旅行。异地旅人和外乡口音,两条廉价的手环,人与人,快活的不眠夜。


       我想起我们俩共同人生中的一个特别的夜晚,一个由彩灯、啤酒桶、鞋跟击地声、笼罩整个天空的歌舞声与欢笑声构成的夜晚。


  那天我们在克里斯托弗公路上驱车远驰,我用红色铅笔往在加油站旁买来的地图上涂涂画画,一条粗细不均匀的红线从迈克威尔街区一路蹿到日光溪谷,最终停在溪谷旁的小镇子那儿,弯成一个笑脸。西撒问我为什么选择那里,而我忙着给笑脸涂口红,只留给他一串绵长的思考音,在他终于不耐烦得叫出了我的全名后,我才含糊地给出答案:因为它的名字里有“JO”,也许?

  但它究竟叫“JO什么”或“什么JO”呢,我已经想不起来了,总之我们没花很大功夫就到了那儿。夏天的五点钟不会带来黑夜,碎花衬衫黑头发的小男孩还在和他的斑点狗玩泡泡。我以让我的伙伴教他吹半径三英寸的泡泡为条件,成功换来小家伙的引荐,和事后男朋友的一个白眼。但我猜他也很开心,因为我听见他对着那小子的背影用意大利语轻声念了另一个名字,像是昵称。然而我没有多问,那些都无所谓,因为前面还有更好的事情等我带他去做。


  晚上七点一刻,中央广场的装饰已经完工,由于彩灯功率极高的光芒,在西撒告诉我以前,我都没意识到天边星星的出现。我从旅馆房间的窗外缩回脑袋,折回目光与他对视。我说:你的下一句话是——乔乔,今天是什么节日吗?

  当然不是!——老天,可算能把这句话说出来了。我笑嘻嘻地从口袋里勾出两条菱纹手环,将紫色的一条丢过去,抬起双臂宣布只针对一个人的新闻:想不到吧伙计,这是这个小镇特有的庆典!咱们赶得巧。手环是刚才老板送的,我就在想你啥时候才能注意到这事儿呢!

  后来自然是用一个吻结束了他的所有不和平发言,这招屡试不爽。我瞒着他当然只是因为一时兴起,我想到了所以我做了,但带他去参加庆典则是我们商量好的。绿色和紫色的手环贴在一起,从门口开始到广场中的餐桌上结束,沾上酒渍和菜肴的香气,又在喷泉旁被打湿,最后在建筑与建筑的夹角里、他或我的颈侧再次相会。我用手指卷着他的发带,慢慢地撤远,而后它从我的指尖溜走,被另一个温热的手掌替代。我想说点啥趁机耍耍帅,然而嘴张了又合像条鱼,也没想出什么好台词。

  狭小的空间里空气温热且柔软,甚至让我觉得它是种液体,粘在身上黏糊糊的,就要把我俩凝固在里面。我不禁想,这花花公子平时能说会道的嘴现在怎么这么安静?如果他再不说点啥我就要用舌头堵住他的嘴让他真的啥也说不出来了!可惜邪恶计划刚刚开始就夭折,在我俩的嘴唇碰上的前一秒,广场上炸出一片欢呼声,尤其是不知道谁家小女孩的叫声(据此我打赌她离我们肯定不到二十步远)格外尖锐,吓得老子一哆嗦,差点把挺拔的鼻梁骨撞断在意大利人的下颚骨上!

  而在短暂的恼火后,我很快陷入了另一股喜悦中。猜猜是什么?——一支表演乐队!我就知道那个临时舞台不会白建!我拉着西撒跑出去,勉勉强强踩住了他们自我介绍的最后一句。西撒很识相地没有抱怨我的突然行动,又或许是因为女主唱那张漂亮的脸蛋让他哑火?反正没有废话是最好的!


  《Cheek To Cheek》,老歌了,我知道这首!它有八秒左右的前奏,我可以趁机走走神儿。上一次跳舞是什么时候来着?起码得是两年前。那次我记得最清楚——我不得不跟着艾丽娜奶奶去社交场所应酬,翻出我早年学过而如今已经忘得差不多的社交舞技术,并假装自己是个绅士,是我爷爷的好孙子。西装是年轻男孩的头号敌人,而我那天不光要紧贴天敌,还要紧贴披着满身香水味的女人,跳完这个跳那个,熏得老子头晕。哼!不是看在奶奶的面子上我早就尥蹶子不干了!那实在不是啥好回忆,不管是场景还是跳舞的搭档都令我烦躁!

  但此时此刻截然不同。没有西装革履和束腰裙撑,用不着闻香水和香薰味,也无需精心编排舞步,每个人都只是跟着节拍摇头晃脑,像一群晃脖子的鸭子(我真的这么觉得!),我已经看见有几只小的鸭子开始蹦跶了。但这首太静,普通居民哪会跳交际舞?他们需要更躁一点儿的!也许就是下一首,如果是那样……


  我的脑袋正思考着,眼睛则更快被这样一幅画面吸引:穿着白裙的金发女主唱离开了麦克风,踩着她的小高跟向后走去,一旋身,轻飘飘地拈走了吉他手打着五彩斑斓补丁和装饰物的棕色牛仔帽扣到自己头上,那胡子浓密的壮硕的黑人男子戴着墨镜,我只看见两排大白牙从后飘到前,他握住麦克的同时,女人踢掉了高跟鞋,架起了吉他——他们俩完成了一次位置交换。

  下一秒被吸引的是我的耳朵,激烈的鼓、跳跃的吉他、滑溜溜的键盘三种声音束成一线,紧接着是野性的歌声与浓厚的美国口音,粗暴地撕破了原本已经变得柔和的气氛。硬要打比方的话,就是往七十岁老头子的早餐麦片里丢炸弹,炸他满脸!

  不过在场的可不只有老头子,更多的是还能迈开腿的人!两三秒的沉寂后所有人都如同上好了发条,静止的画面即刻开始运动。噢,我刚才想什么来着?如果是那样……


  如果是这样——我就带着西撒一起跳!


  啊哈!我学过的可不只是华尔兹那种无聊透顶的东西,现在,在街头学的摇摆舞才是最佳选择!也许西撒不会,哈哈,这死板的男人,但跟我在一起只能算他不走运,因为只要有我乔瑟夫乔斯达在,就谁都别想让他获得哪怕一分钟的安宁!我现在一定、必须、绝对,会拽着他,一起跳!人群还没有那样骚动,而我,就要做那个领头人。

  我吹了一声极响且尖的口哨,不去理会被吸引过来的多余目光,向我亲爱的情人抛出媚眼!随后又一边用鞋跟响亮地踩出节拍,一边摇晃着全身上下所有能摇晃的地方,死死攥着他的手腕跟我一起跳。也许有人在发笑,也许他对此感到羞耻,但是,管他的呢!我预测:十秒钟之后,所有人都会和我们一样!


  我把另一只手并成半圆扣在嘴边,大笑着向他喊叫。我说——


  DANCE!CAESAR,DANCE!




后记:

①地名完全是我编的。不过小镇祭典的灵感来源于《Lucky Dog1》中逃亡篇的剧情,日光溪谷的名称也由此而来。我本来还想把CR:5的几位小哥加进去当是隐藏彩蛋,不过那样写有点累赘,遂作罢。

②西撒对着小男孩背影叫的名字属于他的亲弟弟。他真的很想念他们吧。

③我在荧光手环和菱纹手环间犹豫了很久,最后选择了后者。因为菱纹实在令我无法割舍(不过我也很喜欢那样在阴影中和对方的眼睛一起闪闪发光的手环……)一紫一绿,紫的给了西撒,也就是说乔乔戴的是绿色的。算情侣款。

④小巷旖旎时西撒是故意不说话的,他看破了乔乔的小心思,想捉弄他。

⑤文中提及的两首曲子分别是Irving Berlin的《Cheek to Cheek》与Stevie Ray Vaughan的《The House Is Rockin'》,不过你可以把第二首替换成其他任何一首欢快的歌。

⑥乐队女主唱与吉他手交换位置的地方我写得很爽,很喜欢那种洒脱奔放无拘无束的感觉。可惜笔力不足,不过我很开心。

⑦摇摆舞真的很适合乔瑟夫。

⑧我本想写那个尖叫的女孩子羞赧地邀请西撒和她一起跳舞的情形,毕竟西撒看起来真的不会跳舞,乔乔明知如此就故意使坏劝西撒答应她……想想就好玩。我好想捉弄他一下,不过最后为了连贯性删节了。

闲来无事翻旧文档的时候看见了自己曾经写的这一篇,还是觉得挺满意的。嗑西乔很久了,今天恍然发现我还一直没有正式为他俩产出过。只是我早已出坑,提不起劲来写新的了,就把这个拿出来发发。“好歹我也是厨过波纹基佬的!”听见了吗?这是我的良心在呼喊。

你说他们旅行的时候会不会遇见温彻斯特们?车载音响里的第一首歌是《We Will Rock You》还是《Poker Face》?乔瑟夫会开齐柏林飞艇的玩笑,但西撒可能听不懂。

无论是什么,随他们去吧,我可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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